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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心城区占道施工打围有了硬规定

修路、修桥、修地铁、修房子……这些建设工程都需要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打围。而“围而不动”“多围少用”“超范围打围”等不规范占道施工打围,都会给市民出行造成不便。18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为了规范打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管理,保障城市道路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提高城市道路运行效率,持续改善城市环境和面貌,市重大办、市轨道办、市治理办、市治堵办在多次调研、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出台了《成都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点击查看《细则》)。

统筹范围覆盖“11+2”中心城区 明确规定打围范围、时限

《细则》明确,统筹范围将按照“全域统筹”“全面统筹”的原则,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范围内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路、支路地上及地下空间进行下列工程建设,均纳入开工统筹及占道施工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中心城区快速路网、中心城区市级主干路网、城市高速公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燃气管网、桥梁、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公交站点、交通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类市政维护、维修工程;超出用地红线范围进行打围作业的房屋建筑工程;临街建筑或建筑外立面整治、房屋拆迁及临街店面装饰装修工程;市建设、城管、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统筹管理的其他工程。

据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细则》首次对占道施工时间和区间进行了分类限定,也就是市民们常关心的“围多宽、围多久”的问题有了具体答案。《细则》规定,道路主体结构施工占道打围后人行通道宽度应≥2米,人行天桥施工占道打围与桥梁投影边线之间的距离应≤2米,地铁车站与城市道路平行方向,临车行道侧,占道打围与护壁桩边线之间的距离应≤2米(含安全防护设施)……

“这次实施细则对占道打围的具体范围、长度、宽度和时限做了很明确的规定。轨道交通施工、桥梁、道路、下穿隧道等项目周期的施工全部明确,分类分别地做了规定,比如时间节点、施工打围范围、里面能做什么、哪些东西不能摆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细则》出台后,将于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违规项目将进行经济和信用上的双重处罚。”该负责人表示。

围而不动多围少用 这些行为都要遭罚

哪些行为将被处罚?《细则》指出,未经开工统筹,占道(挖掘)审批,擅自占道打围施工;虽经开工统筹,占道(挖掘)审批,但围而不动、超范围、超期限占道打围;建设施工单位擅自扩大占道范围,造成城市交通拥堵和重大社会影响;在占道打围范围内擅自设置与安全生产无关的设施,围挡内用于建筑材料堆储(3日内的材料周转例外)、社会车辆停放等。

此外,还有占道施工、交通疏解范围内的临时道路不平顺,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在24小时内整改完毕;占道施工范围内及周边道路因占道施工增设的交通安全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影响通行安全时,未在24小时内整改完毕等行为。

为了督促施工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占道打围施工,《细则》还做了如下规定——在经批准的占道时间内按时完工的,由项目建设业主缴纳占道费,超期占道的由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缴纳占道费,且不得纳入项目建设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细则》还将政府投资项目纳入了严格管理的范畴。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的政府投资项目,对行业主管部门来说管理和处罚有一定的难度,这一次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其他市场主体一样,进行一致管理。“超期占道、围而不动、多围少用这些行为都不允许。”(记者 袁弘